社保中心工作职责有哪些?(商场装修防火规范有哪些?)
1、社保中心工作职责有哪些?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能
一、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
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
五、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六、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组织实施中直行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八、负责对申请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依据考察情况提出使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具体意见。
九、负责全省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养老金发放计划的制定及省级调剂金的催缴和使用。
十、负责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项业务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及资源数据库建设,制定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实施社会保险信息标准化建设。
十一、负责中直行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基数核定和职工退休待遇以及养老保险登记证的审核工作。
十二、负责对中直行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企业申报的工资总额、缴费情况和应拨付养老金的基础数据进行定期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中直行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企业职工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的转移、接续、终止等工作。
十四、负责中直行业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管理和规范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省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中的政策咨询和来信来访工作。
十六、负责全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的归集、管理和拨付工作。
十七、负责落实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和全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建设规划工作。
十八、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申报、登记和基础数据建立工作。
十九、负责指导全省失业保险扩大覆盖面、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核定管理和拨付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和实施对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保险金发放工作。
二十一、负责开展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和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工作。
二十二、负责指导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二十三、负责统一经办在哈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支付等具体经办工作。
二十四、负责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对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在校大学生的医疗经费等有关事宜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统一经办中省直企业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支付等工作。
二十七、负责制定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的有关配套文件和规章制度工作。
二十八、负责组织实施中省直企业单位工伤、生育待遇审核工作,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执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制度的经办和监测分析工作。
二十九、负责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资格后与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三十、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归集、调剂和使用工作。
三十一、负责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十二、负责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黑龙江省军队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以及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审核工作。
三十三、负责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黑龙江省军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收缴、管理及养老金的拨付和社会化发放工作。
三十四、负责对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黑龙江省军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审核工作。
三十五、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网络化管理工作。
三十六、负责承担全省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运营管理工作。
三十七、负责搞好全省各级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单位的财务、档案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十八、负责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和基金征缴工作。
三十九、负责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审查、养老金支付审核工作。
2、商场装修防火规范有哪些?
1、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商场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对原有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
2、商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商场地上按2500m2为一个分区,地下按500m2为一个防火分区;如商场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商场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m2,地下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00m2。
DG视讯3、对于电梯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的孔洞,应安装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对于管道井,电缆井等,其每层检查口应安装丙级防火门,且每隔2~3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材料进行分隔。当商场所在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要在每层楼板处进行分隔。
4、商场应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应当负责商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是商场的防火负责人;商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抓好落实;商场应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尤其是对出租柜台、商店,其防火安全工作都必须分清责任,纳入商场的统一管理之中;商场应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抓好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本商场的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要建立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并加强消防控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值班检查;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能完好使用;要建立防火档案,对商场的防火工作情况认真记载。
1、瑞典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瑞典是位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东半部的一个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美丽的自然风光。根据2010年的数据,瑞典的总面积约为449,964平方公里,而其人口约为942万,其中90%为瑞典人,其余为外国移民及其后裔,萨米族是唯一的少数民族,人数大约为1万人。瑞典的官方语言是瑞...